5月13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近日银保监会修订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保险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应当符合四项要求:一是保险机构具备股权投资管理能力或股权投资计划产品管理能力。 二是债转股投资计划的投资范围限于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合同约定的存款(包括大额存单)、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银保监会认可的资产。 三是保险机构投资同一债转股投资计划的金额不得高于该产品规模的50%,保险机构及其关联方投资同一债转股投资计划的金额合计不得高于该产品规模的80%。 四是债转股投资计划纳入其他金融资产投资比例管理。其中,投资权益类资产比例不低于80%的债转股投资计划,应当同时纳入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管理。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http://www.ttchushu.com/zfc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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